由於有個精明的媽媽;自小就有另一種壓力,不管在那裡、做了什麼事情,如何隱藏都會被視破;曾經一度懷疑國小老師跟我媽是同一個人(汗);就在這樣的壓大下長大....。

說謊,應該是每個小孩子必經的過程(自以為....)。但是有這麼一個精明的媽,說謊欲又是另一種挑戰(遠目)。

嚴格來說,說謊不止語言的使用;身體語言也是一個種要的關鍵。一般對話時,那些不自然的舉動、飄移的眼神或是虛的口吻,不管你的謊言編得如何天一無縫,那也是一點用也沒有。就言語的部份,因為老媽的精明使我不斷修正說謊的技巧,於是就將說謊分為三類:

1.完全謊言:這也是最初階的。為了達到某種目的,撒了一個憑空杜撰的謊,完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;自然是不建議使用,就算要用也要求使用於小型或微型的謊,使用上它是一個輔助性質;必竟使用這樣的謊,通常事後不是背負一個報應就是你得在撒十幾個謊來圓這個謊(賴貴蘭,1990)。

2.真實謊言:如上所述,憑空杜撰是危險且沒有根據的,所以依此做了修正形成第二階段的真實謊言。便是將謊言依附即存的事實下發生,無疑可以增加使用者的自信心、使神態更加自若,可依事實狀況可大可小的使用謊言的規模;不過建議事實的份量需大於謊言,如此可創造最有效的謊言。

3虛假謊言:簡單來說便是話沒說完,隱藏實情嚴格來說也可以解釋成說謊;但是該形式整體的困難度,在說或不說的部份如何取捨,還以能保持其完整與真實感。

該論調於國三時所構想成型,得實務經驗多次驗證,但最終是規勸不論使用那種類型謊言,其風險還是難以規避。勇者無懼,不需要說謊還能生存於這險惡的世界(遠目),這才是最高境界啊(煙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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